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随笔 > 最棒的吸引力

最棒的吸引力

2019年07月05日 10:15:55 访问量:279 作者:李元元

                          最棒的吸引力

 在我们望重幼儿园里,由老师做主给表现好的孩子奖励一颗小星星或者一朵小红花,已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然而,偶然的一次“意外”,却让我对这种奖励方式有了新的认识。

 那是一个周二的中午午,我答应孩子们,如果都表现好就每人奖一面彩旗,好让他们高兴。可后来一看彩旗没几面了,这可怎么办呢?情急之下,一个想法冒了出来:今天孩子们制作了许多彩色风车,大家也很喜欢的,我何不把彩色风车当彩旗呢,还有上次活动后剩下的一些糖果一起作为奖品,让孩子们自己评价该如何奖励呢?结果,孩子们对这次别具一格的奖励活动表现得异常活跃、兴奋,我每举起一样奖品,他们就争着说出这个奖品应该奖给谁,为什么要奖给他,等全班都通过后我就将该奖品奖给那个孩子,然后其他孩子再说一些勉励的话,并指出不足,希望被奖的孩子下周再争取进步。

 尝到了一次甜头,以后的奖励活动我都把权力交给孩子,渐渐地,我发现孩子们的思维有了明显的发展,对好多问题都有自己的想法,敢于大胆地表述出来,口头语言的表达能力也大大提高了。最主要的是他们学会了欣赏别人的长处,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想想以前奖励孩子时,都是把决定权独揽在自己身上,很容易使孩子产生一种惯性思维,即老师的标准就是对的,老师说谁乖谁就是好孩子,就可以奖小星星、小红花,这其实是把孩子领进了一个误区。所以,现在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游戏活动中,我都把奖励的权利交给孩子,让他们自己评一评,议一议,自主决定获什么奖、奖给谁。

 把奖励的权利交给孩子,从而使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都得到了提高,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悄悄进步了。

编辑:马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滕州市滨湖镇幼教中心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滕州市滨湖镇幼教中心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