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招聘 >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2013年05月26日 15:49:23 来源:滕州市滨湖镇幼教中心 访问量:546

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保证幼儿园稳定和发展,明确幼儿园与幼师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1、 凡聘用的临时工人、幼儿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一切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精神,爱园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圆满的完成幼儿园交给的各项任务。
2、 工作期间在本园违反规定及上下班路途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一律由本人负责。
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和公共财产流失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担,幼儿园并解除聘用关系。
3、 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及教委决定,按时发放工资,每月15日前下发上月工资 ,教师的量化奖金与本园生源人数挂钩。
4、 聘用教师,每月工资总额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上述待遇由本人承担,不再另外发放。
5、 学期内量化分累计两个月倒数者,与村办园交流。
6、 聘用时间,从 年 月 日到2012年9月 1日(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年一聘)
甲 方:(滨湖镇中心幼儿园)

乙 方:(受聘人签字)

编辑:孙明秀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幼儿园教师聘书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滕州市滨湖镇幼教中心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滕州市滨湖镇幼教中心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