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下午15:40分,滨湖镇奎子幼儿园召开了关于贫困生资助家长会,根据市局下发通知的相关要求一一解读给家长。
1、统计对象必须具有户籍(特别强调年龄范围是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请2、符合下列特征之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1)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儿童;(2)低保户;(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7)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8)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并告知家长各班班主任会对所在班级儿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摸底,通过家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信息,仔细斟酌、实事求是统计上报确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
本次家长会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落到了实处,及时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切实为贫困幼儿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