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的基本权利中首当其冲的是人身权利,离开这一权利其他的权利都可以说是空谈。当我读了《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觉得我们更应该借鉴教育孩子如何确保自身安全,总结一下十点:
1. 要有安全的权利。我们平时要教育孩子,帮其知道人人都有神圣的权利,如呼吸权。任何人不能剥夺,任何人也无法剥夺孩子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2. 要有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孩子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有些部分被衣服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别人触摸。都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3. 要有生命第一的权利。帮孩子知道遇到坏人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坏人的要求。
4. 要有向父母讲真话的权利。我们想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讲清真情,成人都不会怪罪的,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孩子讲真话时,应该充分被信任。
5. 要有拒绝毒品和危险品的权利。孩子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 要有与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权利。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装作没听见,马上跑开。陌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不理陌生人是对的,不是没礼貌。
7. 要有紧急避险的权利。为了孩子的安全,孩子可以打破所有的规章与禁令。入在紧急之中,孩子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坏玻璃等用具。
8. 要有果断逃生的权利。如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就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也可以不等大人的指挥。
9. 要有面对侵害不遵守诺言的权利。如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或老师,不要埋在心里。
10. 要有对坏人不讲真话的权利。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
总之,孩子的安全重于一切,我们要常抓不懈,才能真正帮孩子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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