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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乘车,杜绝危险--中心园联合“交警大队”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016年10月20日 14:46:59 访问量:347
当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汽车,孩子便成为了车上的“常客”,他们享受着有车生活带来的快乐和便捷。但在城市拥挤的车流中,我们却时常在副驾驶座位上看到孩子的身影,他们或一人独坐,或由大人抱坐,被固定在儿童专用的安全座椅上的可谓少之又少……正是由于很多家庭对“儿童乘车安全”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使得孩子成为交通事故中最易受伤的群体。
为提高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10月20日滕州市滨湖镇交警大队来我园进行了有关儿童道路安全教育的知识讲解。
交警大队通过以下几点给幼儿讲解了不安全乘车要素
一、家长错误认知导致儿童车内不安全行为,不满十二岁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
二、家长抱着幼儿乘车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是最严重的。
三、车内悬挂大量装饰物品,当车辆发生紧急制动或碰撞时这些物品将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
四、让孩子自己上下车实际上这种行为有着很大的潜在危险。
五、幼儿乘车不系安全带。
六、在机动车行驶途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窗外。
七、乘坐酒驾车辆,特别指出禁止幼儿乘坐酒后家长的任何车辆,并教育幼儿时刻提醒家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长期的教育内容仅仅通过几个活动是不够的他需要与日常生活有机的结合和渗透。让幼儿真正的了解到遇到危险如何处理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编辑:孙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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