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12月17日,滨湖镇幼教中心组织召开了“幼儿资助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幼教中心主任李书美传达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各级会议精神,成立了“滨湖镇幼教中心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她要求各幼儿园要按照各级文件精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照顾人情关系等不正之风,确保真正困难的儿童得到资助。
最后李主任就此项工作的程序步骤以及需注意的事项做了详细的安排。(孙明秀)